本招标项目 大平山中央绿地乐园项目已由******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500107-04-05-2229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T08-5-4-1/08、V10-6-1/06号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77147平方米,其中拟建绿化面积44636.18平方米,建筑面积3202平方米,水景6878.71平方米,铺装及园路23403.29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园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8556.5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352.05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勘察: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的初勘和详勘(含:查清建设场地地下管网情况、取样岩土试验)、专项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以及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等;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根据该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后续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 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工作。
(2)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如有)和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绿建、节能、智能化、景观、轻钢结构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设计论证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驻场服务等),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如设计方案调整、设计优化、方案对比和设计概算等工作),装修设计(如有)、绿化景观设计包含方案和效果图。设计工作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最终实施方案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
(3)施工:完成招标人红线范围内的全******消防、暖通、边坡工程、两个地块的桥下连接部分等其他工程、入口周边人行道改造及道路接驳、项目周边环境挡墙及放坡、相应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移交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 120 日历天(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注:本项目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1)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3)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内容。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渝隆创新大厦6楼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
联系人: | 段老师 | 联系人: | 易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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