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龙江路、天山街北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备案。以海发改备[2024]1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江路、天山街北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工程对龙江路、天山街北段道路进行维修改造,其中龙江路改造路段长1686米,路宽28米,面积47208平方米,边石维修1011米等;天山街改造路段长1237米,宽30米,面积37110平方米,挖出原有40厘米基础层,重新平整碾压,铺设30厘米水稳层,摊铺6厘米+3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采用一块板形式,边石维修742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
龙江路、天山街北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龙江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土石方及拆除工程、龙江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道路工程;天山街(北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土石方及拆除工程、天山街(北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道路工程
162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0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1日 竣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10)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徐福新 | 姓名: | 徐福新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无 | 职称: | 无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中街北路18号(北关街利群委)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乾元新兴综合农贸市场门店B-5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徐福新 | 联系人: | 宫博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宫博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