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座谈会纪要的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地块变更前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慈溪市龙山******居住用地(R2),************有限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对龙山镇共富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现有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物的种类等问题。
龙山镇共富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位于慈溪市龙山镇农垦场生活区,占地面积约31340平方米,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鱼塘、荒地************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编制了调查方案,依据调查方案对地块内进行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工作。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置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西北侧各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采样点。S0~S6取原状土层下4.5m。地下水点位的采样深度为原状土层下6.0m,每个地下水点位采1个地下水样品。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共采集了24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总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本项目地块原状土层下4.5m以下大致分为以下3层:杂填土,约至地下1.5m,棕色、潮、无异味;粉质黏土,约至地下3.0m,灰色、湿、无异味;淤质粘土,约至地下4.5m,灰色、湿、无异味。
通过surfer软件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西北向东南流。
地块土壤污染情况
******居住用地(R2),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根据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地块内所检测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指标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区域内地下水无明确用途,此报告中地下水质量采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IV类标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5)自来水筛选值(TR=1E-06,HQ=0.1)进行评估。地下水样品所检测SVOCs、VOCs指标均未检出,重金属、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5)。
结论与建议
调查结果表明,本场地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均满足《土******居住用地(R2)的开发要求,不需要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等工作。建议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地块开发利用前须做好监管工作,严禁外来污染物倾倒、堆放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