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龙山镇王家路文化活动中心地块位于慈溪市龙山镇王家路村,占地面积约3796.3平方米,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荒地******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编制了调查方案,依据调查方案对地块内进行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工作。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布置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东北侧各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采样点。S1~S3取原状土层下4.5m。S1~S3各点位分别选取3个样品进行检测;地下水点位的采样深度为原状土层下6.0m,每个地下水点位采1个地下水样品。本次场地环境调查共采集了14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总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基本45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本项目地块原状土层下4.5m以下大致分为以下3层:杂填土,约至地下1.5m,棕色、潮、无异味;粉质粘土,约至地下3.0m,粽色、湿、无异味;淤质粘土,约至地下4.5m,灰色、湿、无异味。
通过surfer软件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东北向西南流。
地块土壤污染情况
本场地未来规划用于文化设施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值。根据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地块内所检测重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指标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区域内地下水无明确用途,此报告中地下水质量采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IV类标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5)自来水筛选值(TR=1E-06,HQ=0.1)进行评估。地下水样品所检测SVOCs、VOCs、重金属、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3.5)。
结论与建议
调查结果表明,本场地内的土壤及地下水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相关标准中文化设施用地的开发要求,不需要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等工作。建议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地块开发利用前须做好监管工作,严禁外来污染物倾倒、堆放等现象。